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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
为满足快速增长的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增强社区老年人照护服务供给能力,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优势,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向社区居家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制定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养老机构作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是本市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支撑。随着老年人照护需求的快速增长,特别是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全面推进,老年照护专业资源短缺的矛盾日渐突出。鼓励和引导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可以充分整合老年照护资源,比较快地扩大老年照护供给能力,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照护需求。
由养老机构中经过专业培训、有专业技能的服务人员,提供符合相关服务规范要求的护理项目,不鼓励养老机构上门提供家政类服务和利用养老机构设施场所为自理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服务。
发挥养老机构的专业优势,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错位发展,提供以居家上门照护为主、在养老机构提供日间照护为辅的服务。
以老年人为核心,进一步整合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养老机构的专业资源,实现居家照护、社区照护和机构照护无缝对接,并与长期护理保险支付体系紧密衔接,让老年人不离开家就能够得到养老机构的专业照护。
1.“走出去”服务模式,即由养老机构派出养老护理员和其他专业服务人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
2.“请进来”服务模式,即利用养老机构自身的设施和服务资源,通过日间照护的方式,提供助餐、助浴等服务;
3.“合作共建”服务模式,即养老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或场所合作,依据双方合作协议,由养老机构为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项目或进行委托管理。
1.由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机关对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是否符合条件要求,如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数量、能力、设施、风险等进行评估,听取所在街镇政府的意见,同意增加业务(经营)范围;
2.由养老机构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增加业务(经营)范围和调整章程,增加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业务(经营)范围;
4.对符合条件开展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通过市和区民政局官网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放开市场。各区民政部门对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和经营性养老机构开展社区居家照护,要一视同仁,不能设置区别性规定,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积极性,快速壮大社区居家照护专业力量,营造社区居家和养老机构携手发展的局面。
2.加强监管。各区民政部门要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要求,对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诚信状况等进行监管,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推进行业自律。
3.做好服务。以老百姓满不满意为核心,切实提高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的服务质量,并保证不降低养老机构老年人的服务质量、权益不受到侵害。各区民政部门要为养老机构排忧解难,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本文地址: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28号)
● 上海市:关于印发《本市优质养老机构与薄弱养老机构结对共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7号)
● 上海市: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8号)
● 上海市:关于“十三五”期间本市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通知 沪民福发〔2018〕19号索取号:AA9102003-2018-014( 2018年07月06日 )
● 上海市: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
● 上海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本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124号)
●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民政〔2018〕18 号)
●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55号)
●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社会组织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民政发〔2017〕7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8〕79号)
沪民老工发20149号索取号AA91030032013014各区县民政局:为了满足进一步应对老龄化发展趋势,满足本市生活自理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断提高本市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调整本市社区居家养...
上海市:关于印发《本市优质养老机构与薄弱养老机构结对共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7号)
为充分发挥本市优质养老机构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帮助本市薄弱养老机构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为住养老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根据《民政部关于建立养老服务协作与对口支援机制的意见》(民发〔2013〕207号),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方案。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民政〔2018〕18 号)
石民政201818号石家庄市民政局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困难老年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民政主管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我市社区和居家...
关于印发《赣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18〕45号)
工作目标:通过改革试点,到2018年底,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互联网+”为手段、市场主体为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社会力量或组织参与养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28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8〕35号)
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养老服务发展模式,优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8〕6号)、《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社会组织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民政发〔2017〕77号)
哈民政发201777号哈尔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社会组织为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市本级各社会组织:现将《2017年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
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55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规20175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
上海市: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
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各区县民政局老龄办:为了加快推进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
江西省:关于印发《开展树敬老孝老新风扬居家养老特色创志愿服务品牌综合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民字〔2018〕39号)
为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和互助式养老,深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强化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能力,进一步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决定于2018年选择部分基础条件较好的县(市、区)开展敬老孝老、居家养老和志愿服务综合示范创建活动,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沉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沉政办发〔2018〕127号)
为全面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上海市:关于“十三五”期间本市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建设资金管理与使用的通知 沪民福发〔2018〕19号索取号:AA9102003-2018-014( 2018年07月06日 )
为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统筹建设资金(以下简称“统筹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沪府〔2016〕7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市、区两级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要求和本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上海市: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本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124号)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本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本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512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本市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若...
上海市: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18号)
为巩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成果,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的常态化、制度化,根据国家民政部等六部委《关于做好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8〕40号),结合本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通知如下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28号)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28号)
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确定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8〕80号)
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沉政办发〔2018〕101号)
上海市:关于印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4号)
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号)【全文】
●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民福发〔2018〕28号)
●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沉政办发〔2018〕101号)
●上海市:关于加快推进2016年市政府实事“为300家存量养老机构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
●民政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以公建民营为重点的第二批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16〕15号)
政府办实事好,尤其可贵的是以百姓满意不满意为核心,要勤检查,透过有些服务变化看本质,上海市: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防止专业服务机构唯利而侵害服务对象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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